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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进黄岛区法院:当“短视频普法”遇上司法一线

发布时间:2026-08-15 关注:

来源:山东大学法学院“明法辨真”青年数字普法实践调研团

实习锻炼:在卷宗与庭审中触摸司法温度
薛家岛法庭是黄岛区人民法院的派出法庭,同时承担少年法庭职能,主要审理简单民事案件及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。在实习期间,陈方祺同学从整理文书入手,结合课堂所学知识,撰写判决裁定、整理归档卷宗,在日常事务处理中熟悉法院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;同时多次走进审判庭旁听民事与刑事庭审,现场观摩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等环节,对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的审判有了直观认识,也积累了宝贵的实务经验。
实习期间,她发现,青年群体涉及较多的案件集中在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、抚养费纠纷、故意伤害罪、校园暴力案件等领域;而在这些案件中,青年当事人常见的法律困惑包括证据的证明力认识不足、罪与非罪的界限不清、受到伤害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等。这些来自纸页间的观察,为后续访谈积累了扎实的问题意识。
深度访谈:在交流与对话中面向普法现实
带着前期对法院基本情况的了解,团队围绕“短视频普法的传播效能与规范风险”,对书记员、法官助理等司法一线工作者展开深度访谈。据反馈,当前法院受理的涉青年群体的民事案由主要为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,而刑事案件的主要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与帮信罪。在这其中,青年当事人最常见的认知误区,恰恰来自短视频普法的碎片化灌输,比如许多当事人只听到视频博主说受到伤害时可以采取正当防卫,却没有注意到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和限度边界。
书记员在访谈中坦言:“短视频普法确实能拉近法律与公众的距离,但有些时候,‘一案一判’的特殊性被大量过滤,反而会误导公众。比如民间借贷案,短视频只说‘借条这样写法院才支持’,却很少提醒利息上限、催收时效等变量因素。”对于情景短剧,书记员认为其传播力强但易催生“法律万能模板”心态,建议司法机关在普法视频中强制嵌入“个案差异提示”,并区分“普法”与“法律咨询”的边界。
从卷宗文书到庭审辩论,从法条文本到屏幕光影,我们愈发坚信:好的普法不是制造维权捷径,而是培养公众对法律的认可与敬畏,自觉、正确地将法律运用到生活场景中。如何让法律知识在碎片化传播中不失真、不片面,是创作者、平台共同面对的课题。在数字时代,我们作为青年学生,有责任以年轻人擅长的表达方式,架起法律专业与公众认知之间的桥梁,让法治精神在扎实的传播中抵达更多人。后续,团队将结合访谈内容完善调研报告,在对比分析中探寻短视频普法的最优解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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